自動緊急煞車是安全備援,不是放開方向盤的理由
AEB 能在偵測到迫近碰撞時補強或自動煞車,但各車偵測對象與使用條件不同;駕駛仍須看路、留距離並隨時接管。

自動緊急煞車(AEB)逐漸成為新車常見配備,但名稱裡的「自動」很容易讓人高估它。AEB 的任務是在系統判斷前方碰撞迫近、駕駛未及反應或煞車力道不足時介入,嘗試避免撞擊或降低嚴重程度。它是一層最後備援,不是替車輛持續導航、判斷路權或承擔駕駛責任。
NHTSA 在 2024 年發布美國聯邦機動車安全標準第 127 號,要求適用的新乘用車與輕型貨車在 2029 年前配置符合性能要求的 AEB 與行人 AEB。這項美國規則說明技術已進入標準化階段,但不代表台灣所有現售或中古車都達到同一測試條件,也不能只看到配備名稱就推定不同年份、等級與軟體版本的能力相同。
先分清楚「警告」和「介入」。前方碰撞警示通常只用聲音、燈號或震動提醒,仍要由駕駛煞車或轉向;AEB 才會在特定條件下主動增加制動力。行人 AEB、後方自動煞車、主動車距控制與車道維持又是不同功能。各品牌行銷名稱常不一致,購車或接手中古車時應查車主手冊與該車實際配備表,不靠一個縮寫猜功能。
感測器可能使用攝影機、雷達或其他組合,系統能辨識的車輛、行人、自行車及速度範圍會因設計而異。強光、黑暗、雨霧、髒污、道路彎度、坡度、目標被遮擋或突然橫向進入,都可能影響偵測。這些不是鼓勵駕駛測試極限,而是說明為何仍要保持安全距離、雙手控制方向盤並注視道路。
若儀表顯示系統暫時不可用或感測區受阻,可在安全停車後依手冊查看指定鏡頭或雷達區域,清除表面可安全移除的灰塵、泥水或積雪。不要在路邊車流旁處理,也不要自行拆保桿、調鏡頭或校準雷達。擋風玻璃更換、碰撞、保桿維修、懸吊高度改變或輪胎規格變動後,是否需要校準應交由符合車廠程序的技師確認。
熟悉 AEB 的正確方式不是找障礙物實測。停車時閱讀手冊,確認警示圖示、啟用條件、可否調整靈敏度、系統何時停用,以及介入時踏板可能有何反應;正常道路上仍按一般防禦駕駛原則操作。突然煞車或誤警若反覆發生,記錄天候、道路、車速與儀表訊息,交由原廠或合格維修單位診斷,不要以永久關閉安全功能作為第一選項。
駕駛也不應因車輛有 AEB 就縮短跟車距離、分心看手機,或在視線不良時維持原速度。系統是否介入與能否完全停住是兩回事;輪胎抓地力、載重、路面與煞車狀況仍會影響結果。若發生介入事件或輕微碰撞,即使外觀看不出損傷,也應依車主手冊檢查警示訊息,必要時讓專業人員確認感測器與制動系統。
資料來源: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(NHTSA),〈NHTSA Finalizes Key Safety Rule to Reduce Crashes and Save Lives〉,2024 年 4 月 29 日,https://www.nhtsa.gov/press-releases/nhtsa-fmvss-127-automatic-emergency-braking-reduce-crashes;NHTSA,〈Driver Assistance Technologies〉,持續更新頁面、查閱日期 2026 年 9 月 4 日,https://www.nhtsa.gov/vehicle-safety/driver-assistance-technologie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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